【本刊林宏祥撰述】人民公正党雪兰莪州格拉娜再也区部秘书法沙慕斯达化(Faisal Mustafa)今天促请警方、反贪污局、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alaysia Airline)介入调查副工程部长莫哈末再因(Mohd Zin Mohamed)所谓的“游说费”(payment for lobbying work)是否含有“贪污”成分。 法 沙慕斯达化(右图)在今年11月22日揭露,莫哈末再因透过自己掌控49%股权的Silkway Cargo运输公司,在孟加拉与马来西亚两国之间“洗黑钱”,并从该公司非法收取超过马币一千万元。莫哈末再因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承认,孟加拉方面确 实缴付了一笔钱给他,惟称那笔钱为“游说费”,是成功游说获取马航合约的酬劳。【点击《当今大马》:ACA urged to probe deputy minister】
法沙慕斯达化质疑“游说费”的说法,并对反贪局与警方至今都没有介入调查感到惊讶。他今日在人民公正党每周例常记者会上,再度出示孟加拉媒体的报道及翻译本,证明Silkway Cargo运输公司经理法立(SK Farid Ahmed,又名Manik)承认以非法的方式将钱转入莫哈末再因及其秘书哈斯尼达(Hasnita binti Ahmad Bastaman)的银行户口。 一人已在孟加拉被判罪 法立目前已在孟加拉定罪,并在12月10日被判罚款马币2500万元后获释。根据法沙慕斯达化掌握的资料,这宗“洗黑钱”事件发生在2000年9月21日至2007年8月2日之间,当莫哈末再因出任副部长后,款项便从孟加拉的银行转入其秘书哈斯尼达在莎亚南马来亚银行(Maybank)的户口,避免留下证据。 莫哈末再因(左图)也是巫统最高理事,根据法沙慕斯达化的猜测,莫哈末再因滥用副部长职权,以取得马航的合约。法沙慕斯达化透露,尽管有人在2001年向反贪局投报,惟该局迟迟未采取行动。 Silkway Cargo运输公司是马航在孟加拉首都达卡(Dhaka)的销售代理(genaral sales agent),而莫哈末再因则掌控此公司的49%股权。法沙慕斯达化说,莫哈末再因从孟加拉运出巨款的举动抵触该国法律,而他相信莫哈末再因从来没有向税务局呈报从外国得到的收入。 人民公正党掌握的资料显示,截至2006年8月23日,莫哈末再因和妻子们的财产包括三所在莎亚南(Shah Alam)的洋房、一所在梳邦再也(Subang Jaya)的双层排屋、六辆豪华房车、一辆保时捷跑车及一辆大型摩托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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