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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April 08, 2008

Merdeka Review Gandingkan Aku bersama Ezam?

法沙誓继续追究新任工程部长
依占拒证实贪污部长有无入阁

■日期/Mar 21, 2008 ■时间/05:01:47 pm
■新闻/家国风云 ■作者/本刊林宏祥

【本刊林宏祥撰述】尽管首相阿都拉巴达威自称以反贪污局最新情报组织内阁,确认其钦点部长皆“清清白白”,但在野党团还是质疑此政权的廉正与诚信。曾经揭露正副部长贪污的人士,更誓言追究到底。

曾经揭露前任副工程部长莫哈末再因(Mohd Zin Mohamed)涉嫌“洗黑钱”的人民公正党雪兰莪州格拉娜再也区部秘书法沙慕斯达化(Faisal Mustafa,右图),就对莫哈末再因“不除名,反当选”一事深感不满,向《独立新闻在线》扬言会追究到底,在不久的未来揭露更多的贪污证据。

另外,《独立新闻在线》也联络上反贪污运动(GERAK)主席依占(Mohd Ezam Mohd Nor),查证他在去年6月29日呈交的632页贪污证据主角,是否出现在新任内阁中。无论如何,他以其证据多属“机密文件”,拒绝向本刊证实。

依占(右图)解释,由于多份文件受制于《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若在“解密”前公开,本身或须再度面对入狱的遭遇。他说自己正咨询律师意见,并不排除再度会晤反贪局官员的可能。他受询时回答,截至今日,反贪局方面并没有就其报案主动联络他。

依占曾在1999年11月6日,公开反贪污局调查时任国际贸易与工业部长拉菲达(Rafidah Aziz)以及前马六甲首席部长拉欣(Abdul Rahim Tamby Chik)的贪污报告,因而在《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下被控。【点击:阿都拉援引机密法令整肃异己 依占武吉安曼前推介最新著作】

贪污部长成国阵候选人

继2006年11月向反贪局警方举报现任首相阿都拉巴达威与前首相马哈迪滥权徇私后,这名前公正党青年团团长在2007年6月29日呈交厚达632页、一名重要部长的贪污证据给首相,呼吁后者调查、对付这名资深部长。【点击:专访依占问答录--“重返巫统”篇】

此事件没有下文,依占在大选提名日发现此部长再度受委上阵后,翌日到反贪局追究,惟始终没有向媒体透露这名“资深部长”的身份;当记者以他当天透露该人物是候选人,要他证实此人物现今是不是部长时,他则以“范围缩小了”,而拒绝告知。【点击:六百页证据撼不倒部长 国阵仍派涉贪人选上阵】

对莫哈末再因入阁震惊

另一名备受争议的部长人选则是取代三美威鲁(Samy Vellu),升任工程部长的莫哈末再因(左图)。法沙慕斯达化曾在去年12月27日的记者会上,出示文件指责莫哈末再因透过自己掌控49%股权的Silkway Cargo运输公司,在孟加拉与马来西亚两国之间“洗黑钱”,并从该公司非法收取超过马币一千万元。

他当时促请警方、反贪污局、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alaysia Airline)介入调查莫哈末再因早前所谓的“游说费”(payment for lobbying work),是否含有“贪污”成分。【点击:副工程部长收取“游说费” 公正党促三方查滥权洗黑钱】

阿都拉在3月18日宣布莫哈末再因入阁,对此法沙慕斯达化表示:“不会惊奇,但是震撼。这意味着这个政府没有足够的人选,来组织内阁。我没有料到莫哈末再因入阁。这也显示阿都拉没有其他部长人选、没有其他选择。”

尽 管对阿都拉“指示正副部长公布财产”之举表示欢迎,但是法沙慕斯达化强调,财产的来源一样重要。他打趣说,包括他在内的“一支队伍”将协助阿都拉收集资 料,让阿都拉了解莫哈末再因累积财产的管道。他坚持:“明显的,他(莫哈末再因)以不合法、不正当的门路来累积财产,我肯定他不会坦言相告(自己的真实财 产)。”

他透露,他将继续跟进莫哈末再因的财务资料,并在适当时候将之公诸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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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March 26, 2008

Myself in Malaysiakini 24 Mar 2008

公正党“助”两部长公布财产
指工程部长涉包庇巴国通缉犯
王德齐 | 3月24日 下午4点25分
人民公正党格拉那再也区部今日“协助”两名居住在该选区的内阁部长即乡村与区域发展部长莫哈末泰益及工程部长莫哈末辛,对外公布他们的“财产”,并呼吁警方和反贪污局介入展开调查。

pkr declare minister asset pc 240308 faisal mustaffa该党区部秘书费沙(Faisal Mustaffa,左图)今早在格拉那再也服务中心召开记者会时表示,该区部欢迎首相阿都拉宣布要求所有正副部长对外公布财产,但是他们对一些记录欠佳的政治人物获却获委入阁,而感到失望。

他 也重提莫哈末泰益(Muhammad Muhammad Taib)在1996年12月涉及在没有申报的情况下携带2百万美元现金入境澳洲,以及莫哈末辛(Mohd Zin Mohamed)涉嫌洗黑钱的丑闻,希望警方和反贪污局能够调查此事,并采取适当的行动对付他们。

另外,费沙也对莫哈末辛做出新指控,指后者涉嫌包庇一名巴基斯坦通缉犯,让后者藏匿在我国。

由 于在3月8日的第12届全国大选蒙受惨败,阿都拉在上周宣布新内阁时腰斩数名卷入丑闻的前任内阁部长,包括拉菲达、东姑安南,并要求所有内阁成员向民众公 布财产。不过,由于阿都拉也同样委任丑闻缠身泰益再入阁,以及让面对指控的副首相纳吉继续留任,使到新内阁面对弹赞参半的评语,被指未能符合阿都拉廉政的 承诺。

生意伙伴曾遭巴国政府对付


mohd zin bin mohamed 02费沙今午在阅读事先准备好的文告时指出,莫哈末辛(右图)的生意伙伴赛法立阿末(Sheikh Farid Ahmed),在去年因为涉嫌偷运逾5千万达卡(约230万令吉)的现金给前者,而遭巴基斯坦政府采取法律行动对付,但是莫哈末辛却没有遭到任何对付行动。

“反贪污局在2001年便接获一项针对他(莫哈末辛)的报案,因为涉及马来西亚和巴基斯坦两国之间的非法洗钱活动。”

费沙指出,他们两人在2001年时是一家运输公司Silkway Cargo Services有限公司的股东,这家公司是马航在巴基斯坦的销售代理。莫哈末辛担任执行主席一职,而赛法立则是董事经理。

吹哨者报警指莫哈末辛恐吓

莫哈末辛去年曾向《当今大马》表示,他并不知道赛法立遭逮捕,并强调没有透过非法管道向赛法立收取任何款项。

莫哈末辛形容,赛法立所交付的款项是,供他游说马航与Silkway签署代理合约。他也强调,自己不曾出任这家公司的董事。

费沙指出,赛法立已在去年12月10日获得释放,并面对5千万达卡的罚款。他也表示,这项案件在巴基斯坦引起极大的关注,并向记者出示当地的新闻报道、公司账目,以及相关文件。

他也声称,揭发该案的吹哨者曾在今年2月向东南亚花园警局报案,指遭到莫哈末辛恐吓。不过,他拒绝透露吹哨者的身份。

影响政府发准证获得两千万

另外,费沙也声称,莫哈末辛涉嫌提供保护于巴国通缉犯巴都(Badul),两人曾一起经营生意引入5千名巴国外劳。他表示,在抵达我国后,这些外劳目前都面对寻找工作的困难。

他指控,巴都曾缴付2千万令吉给莫哈末辛,作为后者影响大马政府发出准证的酬劳。不过,他并没有针对这项指控,提供进一步的证据。

他也指出,截至2006年8月23日为止,该党接获情报指莫哈末辛或其妻子拥有下列财产,包括:
(一)一间位于沙亚南8/8路1号门牌的别墅;
(二)一间位于沙亚南Tepian 8/2路19号门牌的别墅;
(三)一间位于沙亚南雪兰莪政府总部后面的别墅;
(四)一辆马赛地S级轿车;
(五)一辆丰田Harrier休旅车;
(六)一辆BMW318i型轿车;
(七)一辆本田CRV休旅车;
(八)一辆富豪S70型轿车;
(九)一辆宝时捷跑车;
(十)一辆马赛地E级轿车;
(十一)一辆哈里戴维森重型电单车。

muhammad muhd taib至于莫哈末泰益(左图),费沙指出,这名巫统宣传主任曾因为在没有申报他所携带2百万美元现金,而遭澳洲移民局扣押,最终竟然以不谙英语,无法明白告示牌为由脱罪。

“到现在为止,他还没有表明携带这笔款项进入澳洲的目的,以及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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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December 28, 2007

Mohd Zin Mengaku Beri Wang Lobi

副工程部长收取“游说费”
公正党促三方查滥权洗黑钱

■日期/Dec 27, 2007 ■时间/06:56:19 pm
■新闻/家国风云 ■作者/本刊林宏祥

【本刊林宏祥撰述】人民公正党雪兰莪州格拉娜再也区部秘书法沙慕斯达化(Faisal Mustafa)今天促请警方、反贪污局、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alaysia Airline)介入调查副工程部长莫哈末再因(Mohd Zin Mohamed)所谓的“游说费”(payment for lobbying work)是否含有“贪污”成分。

法 沙慕斯达化(右图)在今年11月22日揭露,莫哈末再因透过自己掌控49%股权的Silkway Cargo运输公司,在孟加拉与马来西亚两国之间“洗黑钱”,并从该公司非法收取超过马币一千万元。莫哈末再因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承认,孟加拉方面确 实缴付了一笔钱给他,惟称那笔钱为“游说费”,是成功游说获取马航合约的酬劳。【点击《当今大马》:ACA urged to probe deputy minister】

法沙慕斯达化质疑“游说费”的说法,并对反贪局与警方至今都没有介入调查感到惊讶。他今日在人民公正党每周例常记者会上,再度出示孟加拉媒体的报道及翻译本,证明Silkway Cargo运输公司经理法立(SK Farid Ahmed,又名Manik)承认以非法的方式将钱转入莫哈末再因及其秘书哈斯尼达(Hasnita binti Ahmad Bastaman)的银行户口。

一人已在孟加拉被判罪

法立目前已在孟加拉定罪,并在12月10日被判罚款马币2500万元后获释。根据法沙慕斯达化掌握的资料,这宗“洗黑钱”事件发生在2000年9月21日至2007年8月2日之间,当莫哈末再因出任副部长后,款项便从孟加拉的银行转入其秘书哈斯尼达在莎亚南马来亚银行(Maybank)的户口,避免留下证据。

莫哈末再因(左图)也是巫统最高理事,根据法沙慕斯达化的猜测,莫哈末再因滥用副部长职权,以取得马航的合约。法沙慕斯达化透露,尽管有人在2001年向反贪局投报,惟该局迟迟未采取行动。

Silkway Cargo运输公司是马航在孟加拉首都达卡(Dhaka)的销售代理(genaral sales agent),而莫哈末再因则掌控此公司的49%股权。法沙慕斯达化说,莫哈末再因从孟加拉运出巨款的举动抵触该国法律,而他相信莫哈末再因从来没有向税务局呈报从外国得到的收入。

人民公正党掌握的资料显示,截至2006年8月23日,莫哈末再因和妻子们的财产包括三所在莎亚南(Shah Alam)的洋房、一所在梳邦再也(Subang Jaya)的双层排屋、六辆豪华房车、一辆保时捷跑车及一辆大型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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